(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4日電)核四啟封機率微乎其微,但高達2838億元建廠費用該如何解決?台電公司今天說,近期已向經濟部報告能源政策因應方案資產評估,但仍未定案。據了解,電費附加回收案可行性較低。 核四封存三年預算將在明年屆期,經濟部長李世光5月中上任時表示,正在分析核四未來轉型、土地使用,但他強調「沒有討論的餘地,2025年就是要廢核。」也就是說,核四啟封的機率微乎其微。 根據媒體報導指出,經濟部長李世光日前聽取台電「核四停建後財務衝擊與替代方案」報告,對於核四新台幣2838億元建廠負債,台電提出由政府「概括承受」以及擬定「特別法」分年在電費附加回收兩方案。 其中,回收方案部分,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,粗估每戶每月電費要多加40元,合計一戶要為廢核四攤提4800元左右。 台電核能專業總工程師林德福今天受訪表示,日前確實有針對能源政策因應方案,向經濟部報告資產評估情形,以及相關因應辦法建議。 林德福說明,會中提出兩方案,包括政府「概括承受」,編列預算因應;另外,則是訂定「特別法」,透過在用戶電費中以附加方式回收,但報告中均未設定攤提年限及試算費用。 由於台電公司資本額為3300億元。林德福指出,近期計算核四建廠負債更新為2835億元,若再加上台電截至今年7月底的累積虧損為993億元,一旦認列核四廠建廠等相關費用,台電形同破產。 他表示,這兩案僅為建議方向,提供經濟部作為參考,仍需時間深入討論,目前尚未有定案。 另外,核四後續轉型規劃部分,則建議可採原地改建「火力電廠」,但這涉及最初用地是以「興建核電廠」為名義徵收,若名目變更於法恐須返還原地主問題,盼未來可透過法條適用性解套。 對於核四若停建,國外廠商恐求償百億元。林德福說,現在雙方正在進行仲裁,暫無法透露相關求償金額內容。 據了解,台電雖提出政府概括承受和訂定特別法來回收費用兩建議,但後者恐難被部分反核人士認同及配合繳費,執行上可能困難重重,可行性相對較低。 核四興建計畫在1980年代提出,歷經兩次暫緩後再復建,2011年發生日本福島事故後,政府決定對核四進行檢視和補強,商轉日期延至2015年,不過,因外界反對聲浪過大,馬政府在2014年4月決定核四廠封存3年,並於2015年7月進入封存狀態;新政府今年520上台後,政策還未完全底定。10508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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